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年-2026年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扬州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2024年-2026年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程核准的批复 扬行审投资发 (2024)69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2024年-2026年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程(市政高压管道)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沙头天然气储配站至李典恒润重工。
2.1.2建设规模:约11公里,管道外径D323.9、管道外径D273,设计压力2.5MPa。
2.1.3合同估算价:约681.59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高压燃气管道铺设等公用工程的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并且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GB类(公用管道)GB1级且GC类(工业管道)GC1级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机电安装工程一级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07月01日至2024年09月31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自 2019年1月1日 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管道外径D273及以上的高压天然气管线工程 ,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自2022年06月27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年06月27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年03月27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5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于2024年10月18日8时30分到2024年10月25日17时00分在 www.jstcc.cn 免费注册并关注本项目(注册咨询电话:4000580203,技术电话:02583303461)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应与招标代理单位确认。提醒:投标人应在上述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事宜,否则系统到时将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7日14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网站”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扬州市四望亭路450号 地 址:南京市郑和中路118号1601室
联 系 人:刘经理 联 系 人:魏先生
电 话:/ 电 话:025-86639022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X786945@163.com